平利法院“四着力”促进学习实践活动
作者:黄纯炳 发布时间:2009-11-18 08: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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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平利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四着力”促进学习实践活动,解决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一是着力加强案件调解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调解工作提出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要求,平利法院根据实际加上四个字:“重在调解”,并将案件调解率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内。1-4月份,平利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结112件,其中以调解结案达80%,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案结事好。二是着力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为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研究制定了《案件质量管理规则》,在院长统一领导下,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严格质量验收标准,认真评查已结案件。通过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办案法官震动很大,案件质量要求已入脑入心,为进一步规范今后审、执工作,促进公正司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法院坚持标本兼治,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度。首先是构建廉政教育机制,夯实思想基础。其次,健全廉政制度,着力做到两个加强。再者,强化干警廉政自律,认真执行两个规定。以深入开展“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活动为契机,使干警对“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要求做到真正入脑、入心、入行动。最后,强化廉政工作监督,构建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和廉政责任机制,根据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建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必追究的责任格局。四是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县法院基础建设相对滞后,为缓解这一现状,院党组高度重视,克服困难,突出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近日,投资近7万元购置了办公桌椅,院审判法庭建设、视频会议室装修工程已启动,老县、大贵法庭建设工作在筹备当中,预计在5月初全面启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