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法院自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着重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整改落实,并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从促进科学发展,提高审判业务水平上下功夫。近日,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几项新的工作制度,创新了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审判委员会例会制度。为了提高审委会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了审理报告“签阅规则”,即对每个上会讨论的重大疑难案件,先经分管院长审签后,再由各审委会委员签阅个人意见,最后上会集中讨论决定。
二是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为了避免重访、恶访情况,规范信访制度,谨慎处理各类信访和来访,要求接待工作人员对信访、来访情况进行登记处理,做到有访必接,有事必处,并落实首问负责制和请示汇报制度,消除不稳定因素,力促社会和谐。
三是建立学习考核制度。平利法院长期以来,按照制定的学习制度,坚持定时定点集中学习理论知识及审判业务知识。针对光学不练、光学不考的现状,借学教活动整改落实,重新建立一套学习考核制度,对集中学习的知识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岗位目标制。这也是平利法院按照省高院今年建立“学习型法院”的一项具体落实措施。
四是建立院长督办责任制度。对各业务庭反映的工作情况,进行专人逐一登记,由院长亲自督办并全程记录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