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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民法院受理故意伤害案件的情况分析
作者:宋璐  发布时间:2009-11-18 09:11:5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社会治安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刑事犯罪呈多发态势,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有上升趋势,严重地影响着社会治安稳定,也制约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山区农村,由于受文化程度和生活环境的限制,在发生矛盾时通常不能以正确途径解决,而常以暴力手段解决,从而产生较多故意伤害案件,现就我院近年来审理故意伤害案的情况做如下分析。

一、故意伤害案件受理情况

2006年我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259人,其中故意伤害案件1820人,分别占总数的34.62%33.90%2007年受理6173人,其中故意伤害案件2324人,分别占总数的37.70%32.88%20081-9月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147人,其中故意伤害案件1720人,分别占总数的41.46%42.55%。通过上述数字可以看出,最近三年年均受理故意伤害案件为1921人,所占比例在总案件数的37.93%39%之间,其中200819月最高。我院受理的故意伤害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故意伤害案件的特点

通过对2007年至20081-9月份以来受理的故意伤害案件的分析,发现故意伤害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中年人居多,平均年龄只有39岁。44名被告人中年龄在2025岁以上的只有6人,占总数的13.64%,60岁以上的2名,占总数的4.5%。其余人员中有未成年人2人,由于年龄偏小,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非观尚未完全形成,不能正确区分善恶美丑,在遇事时头脑往往不够冷静,易冲动,最终导致发生刑事犯罪。而中年人的犯罪多以家庭琐事为导火线,不能冷静对待发生的事情,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2、被告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44名被告人中只有5人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仅占总数的11.36%;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5人,占总人数的34.09%,初中文化程度以下24人,占总数的54.55%,涉案被告人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绝大部分被告人不懂得刑事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也想不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间纠纷,这也是故意伤害案件居高不下重要原因之一。

3、犯罪性质和犯罪情节较轻,所处刑罚较低。44名被告人中只有3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占总数的6.81%,其他均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其中被判处缓刑的有8人,占总数的18.18%,拘役的31人,占总数的70.45%,免于刑事处罚2人,占4.55%

4、女性犯伤害罪比例较小。44名被告人中有2名女性当事人,仅占总数的4.55%

5、因相邻关系处理不当,引发纠纷。其中因宅基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通风采光权引发的案件为27件,占总数的61.36%。因此处理好邻里矛盾是减少故意伤害案件的关键。

6、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及其它损失。44名被告人均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44名被告中除6人因家庭困难没有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外,其他被告人均已全部或部分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

三、伤害案件多发的原因

1、法律知识欠缺,文化素质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文化教育水平的限制,许多农民的意识中总觉得学习法律没有什么用处,和自己无关,平时不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具备。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44名被告人的文化素质相对都比较低,法律知识更是贫乏,发生了纠纷,不能通过交流、协商的方式解决,更不知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往往头脑一热,便不计后果地采取暴力行为,以暴制暴,结果导致伤害案件的发生。

2、邻里矛盾处理不当引发纠纷。部分农村当事人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邻里纠纷,出现矛盾不能通过协商和调解及时解决,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误会和积冤越积越深,导致发生伤害案件。

3、基层防范网络不健全,普法教育滞后。改革开放以后,各种市场经济成分异常活跃,新的矛盾和不安定因素不断出现,由于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相关政策不完善,导致农村治安防范网络不健全,面对频频发生的伤害案件,处理、解决不力。

四、遏制故意伤害案件发生的对策

第一、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和遇事依法解决的观念。法律宣传要克服过去那种单调、枯燥、乏味的方式,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让人人都能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同时应将普法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二、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及时、妥善、公正地调处纠纷。注意发现纠纷隐患并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将大量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第三、充分发挥村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和强化社会公德教育,发现纠纷及时解决,消除隐患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矛盾就地化解不升级,村风文明、社会和谐。

第四、应加强劳务输出工作,拓宽致富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对农民的管理体制,只有这样才能稳定社会不安定因素。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周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