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 业务研讨
调整工作思路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以平利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为例,谈如何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
作者:王森隆  发布时间:2009-11-23 16:26:27 打印 字号: | |

 【内容摘要】近年来,平利法院适时调整工作重心,通过办理行政案件,化解行政纠纷,把相当一部分群信群访和越级上访的苗头消化在了萌芽状态,为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从近三年审执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非诉行政执行等三类行政案件来看,呈现出逐年缩减的趋势。如何解决行政案件逐年缩减趋势下又不浪费大量司法资源,以平利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为例,谈如何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

【关键词】行政诉讼   执法  行政行为   和谐

【正文】

一、平利法院近三年审执行政案件的现状及逐年缩减的原因。

2007年审执各类行政案件78件,2008年审执35件,2009年审执11件。从这三年审执情况看,行政案件呈逐年缩减趋势。究其根源,有以下原因:

一是社会主义和谐理念深入人心,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已形成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和谐执法思想理念;另一方面,即使有了纠纷,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双方都能抱着息事宁人、以和为贵的态度来协商解决,化解矛盾纠纷。部分行政纠纷在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避免了官民不和谐因素产生,社会主义和谐理念已深入人心。

二是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历年行政积案逐年化解。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社会上已产生了积极影响,起到了正确导向的作用。近几年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摒弃就案办案和坐堂办案的作风,走进社区,走进乡村,在田间地头,在农户家,在学校、厂矿、企业,在案发地开庭审案,以案说法,以案析理,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人们知法明理了,行政纠纷也就自然减少了。对历年行政积案逐一排查,以每年办理90余件行政案件的工作效率,把纠纷化解在诉前、庭前、庭中、庭后、执行中。

三是组织行政执法部门集中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针对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需要,法院组织人员对各执法部门进行专门业务法律培训,执法部门的工作作风不断转变,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基本消除了行政纠纷产生的根源。近几年,法院集中培训了包括乡镇在内的27个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应邀对6个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专门培训,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00余人次。

四是群众整体素质逐年提高,基本国策已入脑入心。社会秩序的好转,业余生活的丰富,加之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使行政纠纷产生的机率减小。如因计划生育而产生的行政纠纷明显减小。2004年以来,每年的计划生育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都在70件以上,占整个非诉执行案件的80%,今年这类案件不到10件,所占比例不足10%。追其根源,人民群众的生活富裕,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是减少行政案件的根源。

五是国家制度调整创新,行政行为消失。由于国家制度的创新和调整,导致一部分行政行为的灭失,消除了行政纠纷产生的条件。如农业税、三提五统的免征;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改为燃油税,由石油公司代扣代缴;个体工商税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免征。国家管理制度逐步走向科学化,行政行为逐步走向合理化、人性化,不科学、不合理、不符合适宜的制度和行为不存在了,行政纠纷也就自然消除了。

三、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法院行政案件数量逐年缩减,而行政法官们解决行政纠纷、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经验却愈加丰富。如何进一步发挥这部分司法资源的作用,就要对新时期的行政审判工作思路和重心作适当调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一要积极协助行政机关,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行政审判法官要善于利用专业执法优势,主动配合行政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辅导、执法技巧的指导。从实体到程序,从各种手续的办理到各种表格和填充式文书的制作,从理论到操作进行全方位、专业化培训。

二要把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融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去。行政审判法官要站在综治维稳的高度来办理每件行政案件,要把综治维稳的意识贯穿到办理行政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中去,贯穿到与当事人的每一次谈话中去,贯穿到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报道中去。要把综治维稳的宗旨体现在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上。行政审判法官要主动与综治办、信访局沟通,汇报、交流工作。对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报告,联手防治。要定期通报情况研制预防方案,成立处理突发事件的组织。始终做到防范的预案早于破坏的预谋,防治的力量大于破坏的力量,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提前主动介入,把行政纠纷和官民矛盾排除和化解在形成行政案件之前。行政审判法官要在法院统一安排下,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因发展需要而开展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矿产资源开采、企业改制等项中心工作。要善于运用科学发展观和丰富的行政审判工作经验去做利益受损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认识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促使他们配合各项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保证党委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黄纯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