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中提出的2010年工作目标:“各类案件的结案率不低于95%,调解率力争超过75%,执行结案率不低于85%,上诉率不超过4%,二审案件发还、改判率不超过2%,法定审限内结案力争达到100%,公开审判率力争达到100%,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要达到全年结案总数的25%,征询旁听公民意见案件达到20%,法律文书差错率为零;全面推行公开执行;全面提升法官素质;以审判工作为载体,积极推行依法治县,为促进我县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从这组百分比数字来看,平利法院在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发还、改判率定格远高于省高院制定的目标任务。希望用制定目标的数字向辖区人民展示法院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目标。坚信,2010年平利法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一定会全面实现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