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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共促调解
作者:张杰、冯波  发布时间:2010-04-02 16:33:25 打印 字号: | |
  • 开庭现场
  • 原告当庭领取案件款
  • 征询旁听群众意见

 

 

331,平利法院大贵人民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王森诉孙自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庭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群众参加旁听,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该案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1700元,并当庭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91013,被告孙自安雇佣的司机在倒车时车后箱撞到原告王森房屋的山墙上,致使原告房屋墙壁受损,事后双方自愿达成“由孙自安赔偿王森损失2000元”的赔偿协议。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该款,被告拒不给付,原告遂向法院起诉。庭审中,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原、被告终握手言和,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

在征询人大代表和旁听群众意见时,代表们认为,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并认真听取收集代表对庭审的意见、看法和建议,扩大审理案件的社会效果,这种形式很好,有利于人大代表及群众与法官的交流沟通,增加人民法院审判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增强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信任感。法院是个业务性质较强的部门,过去给人的感觉一直十分神秘、权威和封闭,现在由过去的关门自封到开门执法、阳光听证,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文明和进步。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周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