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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助调解 、 养猪大户终安心
作者:李轩  发布时间:2010-05-19 16:13:06 打印 字号: | |

2010518,平利法院八仙人民法庭诉前调解一起普通合伙纠纷案,从案件的立案审查到多方联动主持调解只用了四小时,双方当事人以及镇、村干部对法庭这种为民司法、文明高效、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以及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的大局意识给予高度赞扬。

2009年城关兽医站与八仙镇养猪大户赵旭(化名)签订《原种公猪、种母猪饲料合同书》,约定由城关兽医站一次性投入原种母猪9头,种公猪1头,每月提供饲料玉米1440斤,并提供防疫用品和技术指导等。并在合同书中明确了利润如何分割。合同期满为20105162010年生猪价格低迷,导致合同双方均亏损。故合同期满后,城管兽医站准备撤回投资,要求赵旭返还投资的中母猪和公猪。但赵旭以亏损巨大,要求双方共同承担为由拒绝返还。无奈之下城关兽医站准备诉之到八仙法庭。法庭审查后,考虑到八仙镇系畜牧业大镇,其生猪养殖为该镇支柱产业之一。如果通过诉讼途径处理本次案,很可能影响八仙镇的整体生猪养殖。遂先做好安抚工作,随即和八仙镇分管生猪养殖的相关领导联系,并进一步和村组干部联系,一起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通过法律宣传和政策讲解,双方决定进一步完善合同,进行续约。

该案及时诉前调解,是平利法院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提高司法效率又一范例。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余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