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好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优秀基层党组织,扎实做好党建工作。按照《党章》、《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 7月23日上午,平利法院举行了党总支部换届选举。选举大会举手表决通过,产生汪道鹏、康雁、黄纯炳、邹戬、邹海燕等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下设的三个分支部委员也进行了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