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
赵某与李某系夫妻,原本是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后来因为家庭琐事,夫妻感情也日益冷漠,二人关系逐渐紧张,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同赵某离婚,赵某不愿意离婚,但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化解夫妻矛盾,维持夫妻感情,而是处处威胁李某,并一再扬言称如果李某离婚就要杀掉李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心胸狭窄,不能正确处理夫妻间的矛盾,持刀非法剥夺李某的生命,在他人极力阻止下才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鉴于被告人赵某属犯罪未遂,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