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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借款酿纠纷、诉前财保速执行
作者:周开义、王得举  发布时间:2010-08-30 15:10:52 打印 字号: | |
  • 执行法官在崎岖山路上
  • 法官在确认查封的机械
  • 法官给双方当事人以案释法
  • 法官在合议执行措施
  • 法官在查封机械上张贴封条

827,平利法院执行干警,冒着酷暑顺利执结一起因典当未按期还款诉前财产保全案,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被申请人丁盈、曾忠成、范伟、马意(均为化名)合伙在平利县大贵镇淑河开办石料厂,201041丁盈在申请人安康市鹏成典当有限公司(化名)贷款50万元,约定201061偿还。后丁盈于2010625退出合伙,将该笔贷款约定由曾忠成、范伟、马意偿还。该三人同时向申请人安康市鹏成典当有限公司出具欠条一张,约定2010725偿还。7.18”特大洪涝灾害,道路毁损,交通中断,被申请人厂房、机械被洪水泥沙掩埋,原材料和碎石被洪水冲毁,被申请人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申请人于2010826向本院申请,要求对三被申请人安装在大贵镇淑河石料厂的800x1060额破、1214反冲破、850冲击破、2160振动筛、915洗沙机予以财产保全。

承办本案的法官干警考虑到正至灾后恢复重建关键时期,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急当事人之所急,当日立案,制作法律文书。当晚即赶赴执行,因无法渡河未果。第二日清早,执行干警冒着酷暑,步行两公里山路,赶到现场,给双方当事人以案释法,勉励被申请人正确面对灾害困难,千方百计,尽快恢复生产,把损失降到最低。在得到当事人理解后,执行法官现场合议,就地查封了上述机械,成功执结此案。

事后申请人安康市鹏成典当有限公司非常感谢,认为平利法院司法为民确实落到实处,平利法院干警不畏艰难的敬业精神值得他们学习。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余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