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利法院围绕干警精神状态、岗位履职、遵章守纪、机关安全保卫、立案窗口文明服务等方面,开展“六检查”活动,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检查思想作风。能否坚持和贯彻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有无特权思想,有无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和对群众“冷、横、硬、推、烦”的官僚作风;有无对人民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推诿拖拉、训斥指责问题;有无滥用司法职权,随意使用强制措施,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问题。
二是检查司法作风。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不尊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问题;有无无故推迟或取消开庭时间问题;有无在庭审活动中抽烟、接打电话、随意离庭和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偏袒一方当事人、漠视当事人及其诉讼权利问题;是否存在司法文书不规范、叙述事实不清、援引法条不准、判词说理不明、裁判不公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推诿扯皮、作风拖拉、效率低下问题。
三是检查庭室局队负责人作风。是否存在作风不端正、工作不扎实、管理不严格、自身不廉洁、表率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滥用权力、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权谋私、枉法裁判,以及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检查纪律作风。有无纪律作风涣散、自由散漫、无故不请假、上班迟到、早退、出勤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是检查廉政作风。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违反“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等相关规定情况;是否形成了“不敢为”的高压廉政态势;是否在司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不廉洁问题。
六是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对上级法院制定的审判、执行、信访等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有无自行其是、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机制、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民意沟通机制,从而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