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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执行进农家 以案释法入民心
作者:王得举  发布时间:2010-09-20 14:31:42 打印 字号: | |

916,平利县法院执行局邀请人大代表、村组干部驱车徒步前往百余里清水河联动执结一件退赔赃款赃物和缴纳罚金刑事公诉案。

被执行人向勇(化名)于2009519上午到本村村民肖升(化名)家杂货店赊烟。当发现家中无人,盗窃现金2270元,香烟三盒后逃跑。案发后第三日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法院于2009827判处向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500元;退赔肖升人民币1659.5元,香烟三盒。限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向勇已刑满释放,但因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力文书确定的退赔赃款、缴纳罚金义务。肖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深入被执行人居住地,以案释法,认真剖析被执行人犯罪形成原因,教育引导被执行人对社会对家庭对子女负责,重新做人。同时也告诫村民要加强安全防患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法官的敬业精神深深感动了向勇的父亲,主动向肖升赔礼道歉,儿子的犯罪是父母对子女过于溺爱所致,愿意变卖家中财产、支取在清水河矿山打工全部工资替儿子退赔款物、缴纳罚金。在场旁听执行的村民称赞法官给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认为教育子女必须从小抓起、严格教育。并主动索要法律宣传资料。

本案的执结,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和赞许。也给我们了一个启示,法律宣传工作不只是个别职能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余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