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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检查组到平利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余传甲/文、田自春/图  发布时间:2010-11-25 13:57:35 打印 字号: | |
  • 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警示教育检查座谈会
  • 平利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肖业玉做警示教育专项工作汇报
  • 与检查组合影留念

20101125上午,陕西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李中浩、直属支队支队长杜宏一行,在安康中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刘晓利的陪同下,到平利法院检查指导基层司法警察工作,并对法警进行了慰问。

平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柴兴庆对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陪同检查组一行参观了法警队办公室、值班室,审判庭等。座谈会上,该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肖业玉向指导组就法警队伍建设、教育整顿、警务装备、办公设施、安全保卫以及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情况等方面工作做了详细汇报。院长柴兴庆就党组如何抓法警队伍建设的做法以及开展法警警示教育活动情况及相关要求作了简要介绍。

在听取汇报后,总队长李中浩对平利法院法警队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平利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呈现三大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到位。院党组将警示教育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每个阶段的工作都经党组验收后转段。二是活动重点内容突出。按照省高院提出的四个方面都落到了实处,定期对照检查到位。三是制度规范,学习教育到位。日常工作管理规范,队伍仪容整齐。另外,总队长李中浩还对法警队工作中是否存在困难、工作配合、职级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就进一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他要求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制理念教育,强化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加强舆论宣传。最后他强调: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是长期,活动是阶段性的,要本着一种对国家、对社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来抓好各项工作。要时刻把安全保卫工作放在首位,把握好安全这道关口,确保机关安全和自身安全。

安康中院支队长刘晓利认为:平利法院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的很扎实,亮点多,成绩显著。法警大队要认真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好的作法推广出去,与其他法院进行交流。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保持警钟长鸣。

最后,院长柴兴庆表态,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争创全市一流,更好的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余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