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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新举措 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黄纯炳  发布时间:2011-02-28 17:19:53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十二五”启首年,也是建党90周年。新年开始,平利法院党组着手谋划全院工作,确定以“审判质量管理”为主线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开拓创新,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设立审判质量督查办公室 。在设立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的同时,设立审判质量督查办公室,抽调资深法官负责具体工作,督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抽查审判管理办公室15%以上审验案件进行复查并会同评审小组对抽查案件进行结论,对有突出问题的案件进行复核并对初评的不合格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对发改案件进行评析并初步进行质量评定。对其工作成效,年终进行严格考评。这是平利法院就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其目的是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

    二是制定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年初,院党组抽专人研究新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经过认真考量和多次党组会研究,新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出台,各项目标明了,针对不同岗位确定了工作任务和奖惩办法。如后勤保障部门不好量化工作,采取:在年终考评时,全体干警对后勤保障部门服务工作满意度测评中基本满意票以下(含基本满意)不高于1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一定分值。其目的:一是要求后勤保障部门不断增强为审判服务、为干警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意识,二是要求全院干警公正评价后勤工作,参入管理工作,从而提高全院工作水平,更好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三是出台审判业务庭月审理案件情况报告制度。该制度确定各审判业务庭每月将案件审理情况向院长、主管院长及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为:案件类别、收案数、普通程序件数、简易程序件数、结案总数、各审判人员办案数、审判五进及征询旁听意见等情况。要各审判业务庭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报,并可就本单位工作和全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项工作的目的就是便于领导掌握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便于调整工作思路,助进法院工作在稳中求胜,在胜中更好。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