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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被授予“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杨连友、黄纯炳   发布时间:2011-03-01 15:21: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利县人民法院被中共平利县委、平利县人民政府授予“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0年,平利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廉洁执法档案、廉政保证金、随案监督卡三项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构建各项廉政工作机制。一是扎实开展了以“廉洁从政、司法为民”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法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公仆意识,坚定了反腐倡廉的信心,提高了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推进法院廉政建设,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为法官建立廉洁执法档案,并发送廉政随案监督卡,有效地保证了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三是强化廉政制度,继续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从而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010年,平利法院未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树立了良好的法院和法官形象,在全市政法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二,廉政建设工作经上级组织检查验收获得好评,领导班子在市、县年度工作考核测评中满意率达10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