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平利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柴兴庆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认真学习了省高院制定的执行工作“三项”规定,回顾总结了2010年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了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案件质量、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对今年执行工作进行了量化、细化,案件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每个执行案件成为“精品案”。院长柴兴庆指出,2010年,平利法院执行工作在全体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有望获得“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成绩来之不易,应该充分肯定。但是,执行案件质量与上级法院要求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存在诸多问题,希望找准不足,认真剖析,迎头赶上。要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在带好队伍上下功夫,把各项制度落实在行动上、装在脑海里。为进一步搞好执行工作,争创“全国无执行积案法院”,柴兴庆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较强的业务素质推进平利法院执行工作。全体执行人员要了解基本的时事政治,掌握基本的县情,狠抓业务学习。业务素质提高了,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需求,尤其是在办案知识、办案技巧上下功夫,学习上要抓紧抓实,要加强考核,把学习的成效作为干警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安全 办案。要严格按照规程办案,这是检验办案素质、业务水平的标尺。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水平,那些冷、硬、推、脏话及粗暴行为已成为历史,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带着群众感情办案,实实在在把案办好。要时刻注意和把握办案环节,防范不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工作水平。要以省、市法院对执行要求和目标为基点,扎实搞好执行工作,再创执行工作佳绩。四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在化解矛盾中要体现以民为本,为民司法,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做起,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树立法院和法官干警良好形象。
会议由主管副院长汪道鹏主持,全体执行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