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平利法院老县法庭诉前调解一起自留山转让使用纠纷案。
老县镇七里沟村村民简某于1990年通过村组与刘某协议,将刘某的自留山永久性的转给简某管理使用,简某外出多年未归,2008年刘某在简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该地块转给杨某,后简某知晓后多次找刘某与杨某协商未果,简某遂准备起诉刘某与杨某。老县法庭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立即到当地村组了解情况并对刘某与杨某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宣传,一方面将该情况反馈给老县镇镇府,会同镇、村干部共同给双方做调解工作,通过法庭及镇、村干部们耐心细致的摆事实,讲道理,最终简某与刘某、杨某妥善的解决了这一矛盾,简某也放弃了提起诉讼的念头,减少了老百姓的诉累。
据悉,老县法庭自2011年以来,主动进行诉前调解,能动司法,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地缓解和减轻了法庭人少案多的压力,同时也有效地降低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共诉前调解2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