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平利县法院民二庭把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活动相结合,深入平利县广佛镇巡回审理了原告胡某与其三子赡养纠纷一案。
原告胡某今年已是82岁高龄,近十年来与其二儿子共同生活,去年10月不慎在翻盖牛棚时摔伤,大儿子、三儿子认为父亲是为二儿子的事摔伤,医药费不应当由他们承担。因此三个儿子在医药费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原告胡某遂将三子诉至法院。法官在审理此案中,考虑到原告摔伤后行动不便,就将法庭设在原告家中,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为进一步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法庭还邀请了驻村干部、当地群众参加了旁听,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建议,邀请他们参与案件的调解。这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为案件的调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