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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效果好 多元调解化纠纷
作者:张杰  发布时间:2011-04-12 15:34: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利县法院大贵法庭通过邀请基层组织进行诉前多元调解的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间因林权地界矛盾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家住平利县洛河镇的侯某与占某系邻居。2011年1月12日,侯某夫妇到后山桑树地挖桑树,与正在山上伐树的占某夫妇发生冲突,侯某夫妇被打伤,后经治疗花费医疗费4000余元。侯某夫妇伤愈后来到大贵法庭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占某赔偿。大贵法庭庭长认真地对原告起诉材料进行审查,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可能会导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且立案还须缴纳诉讼费,遂征求侯某意见,法庭先上门调解处理,若调解不成再予立案,侯某同意。

    2010年4月1日,大贵法庭邀同洛河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的领导同志及村、组干部一道前往两家住处,调解处理此事。调解中,村、组干部应两家要求赴双方争议的林权地当场划定了林权边界。在林权边界问题妥善解决的基础上,法庭干警深入浅出地向两家讲解此事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指明占某夫妇虽是在维护自身权益,但由于方式方法违法构成侵权。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的领导同志也从政策、法律、情理等不同方面,站在邻居之间互帮互助、友好相处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对两家展开说服教育工作。最终,在多方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下,侯、占两家互谅互让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占某夫妇一次性赔偿侯某夫妇4000元,并当场将现金交付到侯某夫妇手中。

    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侯某对法庭上门处理纠纷表示满意,占某也表示从此事中受到了教育。法庭能动司法,使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