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陕西高院法官王利年、段秦生和山西省太谷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永东、法警队队长姚继虎在安康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祖长陪同下,在陕西省平利县法院召开执行信访联席座谈会,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信访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李尊晨(化名)系陕西省平利县人,在山西省太谷县一砖厂打工期间,因劳动争议将被执行人张喜年(化名)诉至山西省太谷县法院。被执行人张喜年在法定期限内未按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李尊晨遂向山西省太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张喜年既无可供执行财产又下落不明,且申请执行人李尊晨常年身体虚弱多病,家庭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案件陷于无法执行境地。
申请执行人多次向陕西省、山西省两省高院信访,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本案在无法执行的情况下,两省三级法院法官一行到平利县法院召开化解执行信访联席座谈会,本着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决定对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助。山西省太谷县法院根据申请执行现状决定对申请执行人李尊晨实施司法救助38000元,陕西省高院又主动拿出司法救助金10000元,在平利县法院当场交给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接过救助金和陪同家属连声感谢!!激动的热泪迎眶,紧紧捂住法官的手颤抖说:“只有共产党才会真正对我们农民工好,感谢党、感谢各级法院、感谢法官对我的关怀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