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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审判管理
作者:陈衍平  发布时间:2011-06-08 15:13:46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的管理分为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和司法人事管理。在这三大管理中,审判管理属于核心管理,因为人民法院的一切管理工作都是为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服务的。
    从基层法院的实践来看,审判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审判流程管理。通过对案件从立案到审、执等整个过程的管理和审限的监控,实现审判工作的合法高效;2、案件质量评查评估。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分析、法律文书评析、庭审观摩等来规范司法行为,统一司法尺度,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办案质量;3、审判态势分析。通过对一个时期或一个时段的相关数据分析,揭示审判运行特点、规律和问题,为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提出预测和建议;4、审判绩效管理。通过定期对各业务部门的办案质量、效率情况的汇总、分析、评论,为政工部门对审判单位和广大法官的考评、晋职晋级提供客观、真实的科学依据;5、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通过对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的协调和服务,以及对提交审委会讨论议题材料的审查把关,提高审判委员会的办事质量和效率,督促检查审委会决议的落实。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日渐凸显。根据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审判管理工作。
    一、树立正确的审判管理理念。
    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管理工作,做到三个坚持:一要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充分尊重法官的主体地位,注意倾听他们的意见。要用正确的导向、科学的方法、大家认同的方式,引导、激励广大法官增强自律意识,自觉主动参与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要坚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审判管理必须紧紧围绕审判活动这一中心开展,要为审判权的正确运用和行使服务,及时掌握了解审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同时要通过审判动态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及时总结经验,为法官提供服务,为庭长当好助手,为领导当好参谋,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三要坚持树立科学管理的理念。审判管理要着眼于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着眼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着眼于促进法院的科学发展。
    二、强化质效管理,努力实现“两降两升”。
    要以审判流程管理为基础,以改革审判方式、推进繁简分流为重点,以定期分析审判态势为依托,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手段,以降低案件发改率、信访率,提升调撤率、社会满意度为目标,着力完善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以缩短结案周期为核心的案件效率监督管理体系。
    三、建立健全审判组织管理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合议庭制度,强化合议庭及其成员的职责,将合议庭负责制落到实处。规范审委会工作,进一步明确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方式、时限、审委会委员的责任等,不断优化审判委员会的结构。进一步理顺审委会与合议庭,院、庭长与合议庭的关系。审判委员会只讨论极少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其余案件均由合议庭直接作出裁决;改进案件审批制度,推行院、庭长直接参审参议,院、庭长通过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案件,加强对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完善院、庭长审签裁判文书制度,明确审签文书的权限、范围、责任。
    四、强化目标考核。
    要坚持把考核放在审判管理的中心环节,唯有如此,才能变成压力和动力,从而取得实效。要把考核覆盖到各个审判部门、各项审判环节、每个法官。同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创先评优、干部选拨晋升的重要依据。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