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工作继去年省高院顺利验收并命名“无执行积案法院”后,我院执行局在制度创新上再出新招,推进执行工作全面发展。
年初,执行局在全面研究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讨论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细则》,实行执行案件审查裁决与执行实施分权运行,实现执行案件审查立案、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变现、财产支付、审查结案、装订归档各环节衔接紧密,运行流畅,协作配合,集约执行,而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充分整合了执行资源,明确了案件责任,规范了执行工作。
同时,执行局还制定了三项配套制度,一是考勤制度,每天对执行局全体干警进行考勤,将考勤结果(迟到、早退、旷工)当天书面通知到被考单位,督促改进;二是工作督办制度,对各项执行工作迟延、欠缺和不足的,于每周一向相关责任单位发送工作督办通知,限期办理、整改;三是执行工作月通报制度,对当月各项执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明确措施,改进提高。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每月汇总报送院党组,作为考核干警的依据,以确保执行干警出勤又出力。
由于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力的推进了执行工作,元至六月,全院受理执行案件96件,执结61件,结案率63.54%,结案标的207.144万元,标的实际到位率99.5%,涉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全部化解,案件质量大幅提高,我院执行工作正在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