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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被授予“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杨连友  发布时间:2012-02-15 10:30: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利法院被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平利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中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落实各项纪律、规章制度和督察督办制度,增强公正廉洁司法为抓手,以强化内部廉洁监督检查,促进作风建设为重点,以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着力提升干警廉政素养为目的,围绕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构建各项廉政工作新机制。在市、县年度两级检查考核中,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呈现出很多亮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警钟长鸣的作用,提高了干警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在市、县纪委和法院等各类网站上刊登稿件 20余篇。二是 继续加大《廉政保证金制度》、《随案监督卡》、《廉洁执法档案》三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同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作为干警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强化了年度责任制的考核应用兑现工作,没有发生违纪违规现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夯实了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四是扎实开展了岗位廉政承诺评议工作、集中警示教育、廉政文化等各类创建活动。将廉政风险点排查与积极有效防范紧密结合,着力形成组织中的监督、干警互相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管理约束的“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五是积极落实领导带班和干警考勤制度,加强纪律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实行领导带班,庭室负责人参入,强化纪律、作风检查监督工作,并及时通报公示,全年通报公示共30次。在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以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员在上班时间,先后分别对长安等农家乐和一些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开展了5次的暗访检查,没有发现干警有违纪的行为,干警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明显转变。六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信访案件。共受理人县大办交办、县纪委交办和检察院、省高院、市中院转办的信访5件,本院领导安排和电话受理信访11件,做到了“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件件有落实。

  2011年,平利法院通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院未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树立了良好对外形象,在全市政法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靠前,领导班子在市、县年度工作考核测评中满意率达10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了市、县两级的充分肯定。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