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法官巧用立案审查时间,缓和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作者:周开义  发布时间:2012-02-23 14:14:5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平利法院立案庭适用立案审查时间,化解一起离婚案件,使双方当事人重归和好。

  2012年2月17日,原告姜某来到平利法院立案大庭递交起诉状,要求与肖某离婚。在递交材料时,双方电话争吵言辞激烈。但并无太大矛盾,姜某一时赌气,向法院起诉。站在一旁的法官意识到姜某一时意气用事,并非真想离婚,如法院受理该案,势必激化双方矛盾。遂将姜某材料收下,并告知其案件受理审查期限为七天,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通知其办理立案手续,并让其在此时间内冷静考虑清楚,再作决定。同时给肖某宣传相关法律规定,意在给其双方一个缓和的时间,缓和双方矛盾。

  四日后,姜某和肖某同时来到平利法院立案庭,要回诉讼材料。并向法院表示感谢:感谢法官理解我们遇事不冷静,并给我们一个双方沟通的机会,缓和了我们家庭矛盾。

  该案本是可以立即办理立案手续的一个普通案件,但平利县立案庭本着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巧用立案审查时间,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