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平利法院成功处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不仅化解了案件矛盾,也成功的消释了邻里之间的隔阂。
原告胡某自外县搬来本地居住后购买了同村王某的三间瓦房并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在原告推旧建新时与毗邻而居的被告发生纠纷,被告多次对原告的施工进行阻止,在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原告起诉至本院。平利法院民一庭法官在得知二人系邻里关系且原告情绪较为激动后,认为不能单纯的就案办案,决定深入村组进行调解。法官到达后进行了现场勘查,并请来村干部了解了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得到详细的第一手资料后,法官为双方就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详尽解释。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耐心开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并各自对以前不适当的行为做出了道歉,消除了以前的隔阂。
今年以来,平利法院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把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落实到办案中,深入案发地、深入村头院落办案已成为平利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办案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