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平利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各项规定,以落实各项纪律、规章和督察督办制度,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为抓手,以强化内部廉洁监督检查,促进作风建设为重点,以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着力提升干警廉政素养为目的,以围绕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中心,积极构建各项廉政工作新机制,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和干警形象。在市、县两级年度检查考核中,分别得到了中院、市县纪委的充分肯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取得了突出实效。被中院授予“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积极开展廉政学习宣传教育。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干警中起到了警钟长鸣的作用,提高了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继续加大了各项制度和规定的落实力度。加强了《廉政保证金制度》、《随案监督卡》、《廉洁执法档案》三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同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在干警中没有发生违纪违规违法的现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且作为干警廉政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强化了年度责任制的考核应用兑现工作。
三是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年初在春训会上,柴院长分别和院班子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层层签订了“三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干警廉政责任意识。院领导对全院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警负廉政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各项教育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开展了岗位廉政承诺评议工作、集中警示教育、廉政文化等各类创建教育活动。在上年创建的基础上,继续营造了人人“思廉、倡廉、践廉”的浓厚氛围,廉政文化工作得到了巩固提高。
五是督察督办工作进一步落实。1、加强了干警的纪律、作风检查监督工作,并做到及时通报公示,全年检查通报共30余次,检查中发现有10余人在上下班时有迟到早退的现象。特别在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中,组织相关人员在上班时间,先后分别对长安等农家乐和一些娱乐场所进行了巡回的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组织开展了5次的暗访检查,没有发现干警有违纪的行为,干警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明显转变。2、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全年下发督办通知2份,强化了全院干警的工作责任意识。3、较好的执行了考勤请销假制度。以庭室为单位,负责本单位干警的考勤和请销假情况,实行月报登记表,并以月进行统计,归类建档管理。
六是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工作。去年共受理县人大办交办、县纪委交办和检察院、省高院、市中院转办的信访5件,本院领导安排和受理群众电话信访11件,做到了“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新的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平利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纪委全会和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审判执行三项重点工作和开展“工作创新推进年”、“司法公信提升年”、“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中心,以加强干警廉政宣传教育为基本点,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以创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落脚点,进一步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以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各项规定为切入点,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制度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扎实完成,为推进全院工作全面开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