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法院经过初评、复核和讨论决定,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颁布的《案件评定标准》,决定将(2011)平民初字00140号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评定为优秀案件。这是平利法院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增强办精品案件意识、加强审判管理采取的得力措施。
优秀案件,必须得分在95分以上,并且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出现的几率非常低,一般在1%左右。近年来,平利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5月份颁布实施的案件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着力提高案件质量,收到显著的成效。
(2011)平民初字第00140号案件,由平利县法院老县法庭承办,它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办案周期短,2011年3月1日起诉立案,同年4月27日结案并当庭履行,办案效率高。二是法律关系复杂,但承办人思路清晰,点子多,追加到位,多路分担赔偿,将实体处理落到实处拿到当事人手中,避免因赔偿不到位缠诉、上访,将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利明措施贯彻始终。三是该案注重收集材料。除收集必要的证据时,对联动联调均注入笔录装订入卷,致使承办人的办案思路和效果在别人阅卷时一览无余,也符合省高院印发的评定标准,做当事人的工作应有文字记载。四是注重办案和宣传相结合。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当庭履行时,将当事人的感谢信入卷备查,兑付现场照片及时上网,办案结果在报纸上进行了刊登,对关心、过问该案的各界领导做了重点汇报,打到了社会效果、整治效果的双赢,提升司法公信力。无视该案装订整齐,卷面字迹隽秀,卷宗目录、调节笔录均打印制作,卷内纸张均用A4纸粘垫,注重细节,整洁划一,很有美感。
该案经全院浏览传阅后,办案单位一致表示,在今年一定加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争取出现更多的优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