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正执行、高效执行、廉洁执行,实现执行工作连续零违纪,不断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4月24日,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签订责任状仪式,执行局长与8名执行干警签订了个人廉政责任状。
责任状进一步将廉政建设落实到执行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详尽规定了执行干警必须严格恪守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杜绝“冷、横、硬、冲”态度不佳及变相收受贿赂等问题发生,并将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干警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签订责任状过程中,执行局长做出廉政保证,一是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二是认真抓好全局的反腐倡廉教育,使全局同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结合本局工作职能,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法律文书审签、重大案件报告等各项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努力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使廉洁的警钟长鸣。
多年来,平利法院执行局没有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廉政工作多年零违纪。强有力的廉政工作带动了执行工作呈现良性循环,执行工作取得诸多佳绩。签订廉政责任状,这一项举措的实施,促使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弦”,严防触碰“高压线”,必将强化全局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必将推动全院廉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