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法院干警工作作风是落实司法为民、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是推进法院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基层法院如何在审判任务繁重、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这应是我们关注的首要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个别干警在作风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一是理想信念滑坡,思想空虚,意志衰退,心浮气躁,不思进取,没有把心思放在干好工作上;二是宗旨意识淡薄,不关心群众疾苦,不重视群众诉求,不真心为群众办事;三是学风不浓,怕吃苦图享乐,不重视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深入实地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差;四是工作作风漂浮,不注重调查研究,热衷做表面文章,把困难上推下卸,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简单粗暴;五是大局观念不强,对事业缺乏责任心。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管理体制弊端。由于法院干警大都是公务员编制的吃"皇粮"人员,吃的是大锅饭,端的是铁饭碗,坐的铁交椅。工作上做多做少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甚至是做多了还会惹来麻烦、引来是非、招来矛盾,从而产生了对工作上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能溜就溜的不负责任思想,但是在工资待遇上做好做坏、做与不做都一个样,年龄稍大的,就倚老卖老,在领导岗位的,就认为自己应该指手划脚,工作由别人干,责任由别人负,干出成绩是领导人有方,干出差错是办事的不力,这种干警管理能上不能下、工资待遇能多不能少的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想干事、能干事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这是影响法院干警工作作风的根本性因素。
二是考核机制疲软。很多庭室沿用的是老一套"人治"的管理模式,干警管理仅凭私人感情进行,即使发现干警工作作风中有不良的倾向和问题,碍于人情观念也不好马上或直接指出来,导致了不良风气的扩散和漫延,有的庭室制订了管理考核办法也没有很好地监督落实,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奖优罚劣,褒勤贬懒"的奖惩考核制度只是喊在嘴上,挂在墙上。导致许多庭室忙闲不均,苦乐不平,工作上没有紧迫感危机感,没有追求目标,没有精神寄托。
三是主观思想被动。个别干警长期在机关或一个单位工作,过惯了按部就班的、老调重弹的稳定日子,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养成了懒惰拖拉的工作作风,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懈,我行我素,拜金主义思想严重,过多地考虑计较个人得失。有的对工作心不在焉,人在曹营心在汉,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影响了整体的工作的秩序,败坏了工作风气。
二、改进的途径
作风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关系到法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影响着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基层法院接触群众最多,接触面最广,要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支持,就必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
一是坚持学习,把学习作为终身追求。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改进作风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各种矛盾和纠纷大量涌向法院,人民法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基层法院,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工作量大面广,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学习,政治上就不可能成熟,业务上就不可能精通,工作上就不可能得心应手,就驾驭不了局势,适应不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必定会落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只有勤奋好学、学以致用,才能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工作。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丰富做好工作的知识武装和知识储备。
二是改进作风,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衡量法院工作、审判工作的标准只有一条,那就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人民群众是衡量我们法院工作好坏的天平。因此,我要求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摆正自己同群众的位置,永远把自己看作普通群众中的一员。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法院干警首先是人民的公仆,然后才是人民的法官。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就是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实际上,群众有求于法院,是在万不得意的情况下所做的选择,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是政权、族权、夫权统治,长期的“人治”使人们信奉的是“一场官司十年冤仇”,如果还有其他的办法,是不会选择打官司的。到法院打官司的人,谁都有一肚子委屈,就是想到法院讨个公道。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法院干警,应该放下官架子,与群众平等相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无论职务怎么变,都要把自己摆在群众之中,放在群众队伍里普通一员的位置上。真心给群众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办群众之所需,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确实给群众以看得见的好处和利益。如果颠倒公仆与主人的位置,带上衙门作风,对法院工作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
第二、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法院干警,人民法官,令出法随,似乎很威风。其实,群众信服的是你处理问题所依据的法律,并不是你这个人有多么了不起。你手中的权力确实很大,但我们大家都应该清楚的认识,我们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欺压人民,愚弄群众。权力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法院部门也好,干警也好,威望如何,能否得到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并不决定于他的职位高低和权力大小,而决定他是否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全心全意、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所以,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勤勤恳恳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办事,为国家效力,决不能以权谋私,滥用权力,欺压群众。
第三、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一是要有形象意识。法院干部的行为不仅仅都是个人的行为,其形象也并非都是个人形象,他在群众心目中,代表着法官的形象,代表着法院的形象,进而代表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所以,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二是要时刻注意个人形象。无论是在办公场所,还是在社会公共场所,都应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不能出格,不能越轨。任何事情,越过了一定的限度,必定走向反面。特别是对群众的正当要求,要务必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不能随心所欲,更不允许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比如你通知当事人前来开庭,当事人来了你却不在,且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做,当事人肯定会不满意。三是要共同维护整体的形象。俗话说,一个老鼠害一锅汤。群众对法院的评价,往往不是整体印象的综合结论,而是对具体人的具体行为的评价。一个人的行为不好、形象不好,对你本身很可能影响不大,但对单位的整体形象却有很大的影响,人们很少说张三如何、李四如何,却经常说法院如何。所以,每个干警都要注意个人形象,共同维护整体形象,共同保护大家赖以生存的环境。单位没形象、没地位,作为单位的一员,同样不会有形象、有地位,道理是显而易见的。这几年,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工作,围绕审判管理,加强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也就是抓素质、树形象的结果。
三是加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能力。如何提高工作效率,除了进一步落实有关办案制度外,应从具体工作环节上抓起,在“快、严、细、实”这四个字上下功夫。“快”就是行动要快,对领导和单位交办的工作要快接受、快完成,雷厉风行。对当事人起诉的案件要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 “严”就是要严格要求,要严在尽职尽责上,严在工作标准上,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从严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工作做到精益求精。“细”就是要细心周到,一丝不苟。要从每件事、每句话、每个程序、每个环节细起;从每次会议、每次办案、每次下文,甚至每个标点上细起,法院工作中要养成一种注重细节、认真细心、周密细致的良好习惯。“实”就是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不轻信口供,说活办事要实实在在,不能空里来,雾里去,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多琢磨事,少琢磨人。我经常对法官干警说,只要按照这四个字的要求去做,我们的工作效率就会有大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也肯定会非常满意。
四是注重管理,强化各项制度和责任落实。法院各庭室的职责不同、分工不同,工作特点也不同。建立健全完备的工作运行和管理制度,是确保工作高效快捷的前提,落实各项制度是关键。人管人是管不好的,只有靠制度才能约束、规范人的行为。就我院来说,能发展到现在的程度,与抓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比: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局面,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实事求是地讲,干警们经常加班加点,并非所有同志的思想觉悟都很高,关键是岗位责任制在起作用,在规范和约束大家。又比如,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我院相继出台了《廉政保证金》、《随案监督卡》、《廉洁执法档案》等三项制度,规范了干警行为。就制度落实问题,出台了《落实制度办法》,由一名班子成员和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组成落实各项制度的工作组,各庭室负责人每周轮流和工作组一起参与检查,层层把关,相互监督,并把日常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如此以来,改善了我院总体的工作作风,全体干警都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各项制度出台一项,就能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因此,制度的落实是抓好工作的关键,是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