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政法干警的行动准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重要一环。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就是要求政法干警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
对法官来说,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必须把“忠诚”刻在心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人民法官政治本色。要保持、要坚定“忠诚”政治本色,必须不间断学习,通过学习,提升政治素质,坚定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决定,执行党的决议,坚持一切工作服务于、服从于大局;通过学习,陶冶情躁,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学习,丰富知识,炼就素质,提高应变、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适应当前、立足社会。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活动与读书活动有机结合,读书学习,学习读书,坚定“忠诚”信仰、维护法律威严。
对法官来说,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必须把“为民”记在心间,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我们是人民法官,人民法官为人民,始终与人民心连心,时时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利用便捷、灵活、高效的非诉调解原则,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智慧,促进社会各方面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大调解。如今年全县人民所关注的某中学学生意外死亡赔偿案、某水泥厂工人意外伤亡赔偿案,周副院长、汪副院长分别于四月到纠纷发生地积极协调,在相关部门配合下,促使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且履行赔偿义务,实现了案未立,事已了,人和好之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维护了大局,维护了人民利益,彰显了平利法院领导的高超组织、高超协调、高超处理新问题的能力。我们要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诉调对接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能动司法,带着问题、带着法律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到社区、到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活动与“三问三解”、“转变作风年”活动有机统一,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人与人和谐、人与家庭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对法官来说,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必须把“公正”当作“尺子”,人民法官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一切,始终牢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将“公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把人民当亲人,在感情上尊重人民,贴近人民,用真心、真情为人民排忧解难,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坚持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情怀,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办案的评判标准,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客观中立,化解纠纷,消灭矛盾,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执法,和谐司法,胜败皆服。
对法官来说,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必须把“廉洁”作为基本操守、道德底线,曾国藩曰:做官以发财为耻,做官以穷为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倡廉洁,防腐败。“作风转变年”落实“勤”,克服“惰”。“勤”是廉洁表现形式,“惰”是腐败的象征。天下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人而不勤,则万事俱废。做法官以腐败为耻,以廉洁为荣。廉洁是法官保身之道,善身之道,信仰之道。只有廉洁才能立足社会,只有廉洁才能办好案、办铁案,只有廉洁才能勤政爱民、司法为民,只有廉洁才能提升人民满意度,对外树立形象。高薪可以养廉,院党组决定实施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和考评责任制,就是通过制度形式提高干警福利待遇,促进廉政建设,法官做到:清正廉明,无私奉献。
我们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维护大局,共赢荣誉;多沟通,多协调,人尽其才,划动四两拨千斤;自立、自信、自省,克己修身;身勤、眼勤、手勤、口勤、心勤,知行合一,汇聚全院干警之智慧、凝聚全院干警之才华,打造核心力量,构筑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