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法院老县法庭坚持慎用判决权,调解优先,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虽双方感情已破裂但因房产分割分歧较大无法调解,休庭后老县法庭法官并未匆忙下判,而是驱车五十公里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庭后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两人和和气气分手。这是该庭慎用判决权,在庭审后调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原告刘某于2010年起诉被告余某离婚,老县法庭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驳回原告刘某诉讼请求。2012年刘某又以夫妻关系未得到改善为由再次起诉离婚。庭审中双方同意离婚,但涉及房产、债务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调解,庭审予以休庭。法庭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离婚后还要在仅有的一幢房产里居住,且双方还要共同抚养婚生子,如果依法判决必将导致当事人的关系恶化,更不利于婚生子健康成长。随即法庭法官驱车赶往当事人家中,对当事人讲明来意后,从人情事理到法律法规,法官耐心细致的给予双方做思想疏导,法官的良苦用心深深地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主动让步,并就房产和债务达到调解协议,此案最终划下了完美句号。
近年来,老县法庭长期坚持慎用判决权,调解优先。实现了民事案件调解率、当庭履行率、服判息诉率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申诉率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