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平利法院八仙法庭经过耐心调解,使一起婆婆起诉儿媳及孙子的返还占有物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原告朱优良共生育八个儿女,其子张成德系被告柳兰兰之夫。被告柳兰兰生育两个儿子分别取名张三名、张四名。2011年12月31日上午9时,原告朱优良之子、被告柳兰兰之夫张成德在煤矿务工时因故死亡。同日,被告柳兰兰与煤矿签订死亡补偿协议,矿方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80万元。此后,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分割赔偿金未果,双方为此矛盾重重,后原告一怒之下将自己的儿媳及两个孙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先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诉讼保全。之后,承办法官分别和原、被告进行沟通,被告方同意分给原告4万元,但原告方不同意。经过数次深入座谈,承办法官向原告释法说理、寓情于教,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跟他们谈心、唠家常,用真情抚慰老人、用关心温暖老人、用行动感化老人,只为化解婆媳矛盾、婆孙矛盾,重续血脉亲情。又数次和被告进行思想沟通,希望他们顾念亲情,感恩于心,责任于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随案执行,由被告给付原告6.8万元了结此案。至此,这场婆媳之间、祖孙之间的返还占有物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该案的调解,是平利法院在开展“三问三解”活动中探索如何“解民忧、解民困”的又一次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