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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切实做好新旧刑诉法衔接工作
作者:李安楠  发布时间:2012-08-10 11:21:04 打印 字号: | |
  • 证人出庭作证
  • 辅导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为保证《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顺利实施,平利法院以学习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契机,切实做好新旧刑诉法衔接过渡工作。

  一是积极准备、认真学习。平利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学习计划。柴兴庆院长亲自带领全体刑事审判法官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题培训。院党组安排专人在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会议上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相关内容做以详细讲解,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刑事审判庭干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内容,并就有关新刑诉法的系列理论文章进行学习,准确把握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明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协作。平利法院围绕司法工作如何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协调各方充分彰显《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人权保障、程序公正、证据裁判等立法精神。就案卷移送、保障辩护权、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协调沟通,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在审判实际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接新刑诉法。平利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时,注重将新旧刑诉法进行对比梳理,找出修订前后的庭审程序存在的差异,重点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涉及的特别程序及修改的相关规定,利用过渡时间充分学习,重点掌握新修改条文的含义。并且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具体审理案件中做到学以致用,使办案和学习相促进。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