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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让群众得实惠 婆媳握手让村组得安宁
作者:李轩、印伟  发布时间:2012-08-23 15:15:57 打印 字号: | |
诉前调解
  2012年8月21日,平利法院八仙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产权及土地流转纠纷纠纷,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婆媳关系得到缓和。此纠纷的处理,让双方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矛盾得到化解,使双方当事人从解决纠纷的成本方面得到极大的实惠。

  2012年8月21日早,当事人杨某哭哭啼啼的来到法庭,说自己的婆婆要把自己从房子中赶出去,自己不想活了。法庭干警详细询问了杨某的情况,法庭庭长立即决定和村组联系进行诉前调解。上午9时,法庭一行三人和八仙镇乌药山村支书、村主任、治保主任一起到杨某的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了解到,2001年当事人杨某与其夫刘某结婚,2004年开始建房屋一栋,2007年生于一女小刘某,同年其公公去世,当事人杨某之夫刘某去世,2009年当事人杨某与其公婆因房屋产权发生矛盾,多次经村组、镇上调解未果。2012年8月21日在法庭诉前调解中,双方互不相让,小事诱发大情绪,矛盾一触即发。法庭通过详细的了解发现其实争议的地方对双方来说毫无经济价值,都是在赌气。针对这种情况,法官和参与调解的村干部没有退缩,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经过长达6小时的说服劝解工作,讲情讲理讲法,情理法交融,讲法律的相关规定。通过调解人员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化解了怨气,通过政府、村组、法庭工作人员当面,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最终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一起积怨颇深的民事纠纷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本案的调解,化解了一起长达多年的产权纠纷矛盾,为当地辖区的稳定作出了贡献,而该案的调解,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良好工作作风。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