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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执行不言苦 为民司法暖人心
作者:周诚  发布时间:2012-09-26 10:37: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利法院执行局干警奔波近2000公里,依法对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何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钢城支行的存款26万元进行划拨,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贾某诉何某买卖合同一案,2010年上半年,双方因经营矿山,有经济往来,何某于2010年月11月19日向贾某安出具欠条一张,欠条载明“欠到贾某机器款贰拾参万元”。贾某经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11年9月23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2011年12月7日判决由何某偿贾某机器款23000元。该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外出,无确切联系地址,经查帐户余额为零,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于僵局,但案件承办人没有就案办案,按有关规定终结此案,而是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不断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并不定期对被执行人帐户进行查询,9月17日下午经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钢城支行帐户有进帐30余万元,为防止当事将案件款转出,执行局干警于9月18日清晨迅速出发,昼夜兼程辗转三省一市奔波近2000公里,于19日下午3点将全部案件款及利息26万案件款顺利扣划至平利法院帐户,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法院干警办案不言苦的精神深受感动。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