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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暖人心 三年积案一朝结
作者:胡开明、肖锐  发布时间:2012-09-27 16:11:42 打印 字号: | |
  日前,平利法院执结一件三年积案,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院”。

  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聂某系同村村民,2008年9月的一天聂某发现其夫熊某到高某家去,此前一直怀疑两人有暧昧关系的聂某,遂纠集其子甘某及亲友赶到高某家中,见熊某也在高某家里,双方遂发生打骂,将高某致伤。高某遂将聂某及其子甘某告上法庭,2009年5月法院依法判决聂某、甘某赔偿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4796.01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2009年7月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聂某、甘某不仅拒不履行义务,而且还持械威胁执行法官,针对被执行人行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尔后被执行人全家外出,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无法进行。

  随后的三年时间,法院执行干警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情况,搜集执行线索。2012年6月,执行干警最终查找被执行人在异地有存款,遂依法对其存款予以扣划,这起拖欠三年之久的案件执行完毕,全力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