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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
作者:冯波  发布时间:2012-10-29 08:09:02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句话生动地说明了加强基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更显重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越发迫切,人民法庭的审判功能日趋强化,审判任务日益繁重,法庭干警要想胜任这份工作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让党的思想时时刻刻的指引我们前进。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呢?

  一、健立法庭党支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目前,平利县人民法院四个基层人民法庭,仅有一个法庭成立法庭支部,这种形势对于搞好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来言不容乐观。因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基层组织,它担负着大量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任务,它与基层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干警整天处于群众之中,干警的一言一行都呈现在群众眼里,干警素质的高低,形象的好坏会直接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会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声誉。针对这种状况,每个法庭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员干警,法院应与党委沟通协调,每个法庭均应设立党支部,配备好党支部书记,以便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坚强堡垒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可经常安排党员与非党员谈心,交流思想,逐步帮助非党员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并可适时地发展新党员,以提高全庭干警整体思想政治水平。在每个法庭未成立党支部前,我们现有的共产党员应当积级做好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可建立“党群双向联系制度”,一个党员是一面旗子,为群众树立榜样,一个群众是一面镜子,为党员作监督。党员干警在办案中应当佩带党徽,可以激励与约束自己,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

  二、狠抓党的理论学习,提高干警职业道德修养。

  作为法官要想达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境界,就必须要有崇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目前,我们的干警总体上说素质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干警共产主义信仰淡薄,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人生信念发生动摇、偏离;有些干警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扭曲,他们人生价值取向发生转移,片面追求物质利益、贪图享受;有些干警甚至利用审判权力,大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亵渎了神圣的法律等等。所有这些事例表明,法院的队伍建设特别是人民法庭必须抓党建,抓好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审判事业发展就有了坚实基础。司法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法庭党组织要不断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地用健康的、向上的、先进的文化影响教育广大党员,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

  三、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并重

  日前,许多法院在年度目标考核评比时,常常只注重干警审判实绩,如看审执结多少案件等,而往往疏于考核干警的思想政治方面,即使考核也是轻描淡写。这样的评先机制显然不利于激发干警积极参与思想政治学习的兴趣,这是很危险的。法庭工作在年度考核时,应将各人审判实绩与思想政治考试成绩、平常思想政治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群众投诉与评价等综合起来考核。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了,肯定会促进法庭审判工作,同样审判工作发展了,也会保障思想政治工作向良性发展。

  四、发挥领导模范带头作用,重示范而轻说教。

  法庭的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如果能事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这对于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一个领导如光学不做,或空洞说教,不与干警直接对话与交流,不带头遵守规章制度,那他就不会有说服力与感召力。法庭领导应做到要求干警做的事,自己必须要做,要求干警不做的事,自己必须不做,要时刻把握党的脉搏,发挥正面导向作用,堂堂正正办案,正正派派做人,为干警树标杆、做样子。要能做到“在物质待遇上向不如我者看齐,在事业成就上向我不如者看齐”。要关心干警思想、学习、生活,使之看到领导的教育是真诚务实的,要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及自身工作态度教育大家,鼓励大家,使大家心悦诚服,自觉地遵守纪律制度。

  五、具体规范制度原则,使党建工作化虚为实

  1、加强理论学习指导,不断提高法庭党员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法庭党建工作要把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改变政治学习形式化的现状,通过丰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提高法庭干警的思想水平和职业素养。要组织广大干警系统地学习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教育和引导法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践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体现与时俱进的特点。要坚持学习党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真正做到“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深入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法官队伍高尚的道德修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

  2、创新党建活动形式,丰富党建活动载体。改变以往单一的教育模式,探索开放式党组织活动方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党建活动的实际效果。充分利用法庭与基层群众紧密结合的优势,建立了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法庭可组织党员干警到企业、农村、社区等地进行参观考察,让党员干警及时了解和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任务,从而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同时通过开展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形式,用典型引路,用模范带头,用生动的方式感染党员干警,在党员中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比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干警献身于司法事业,创造辉煌的业绩。

  3、加大对法庭庭长的培训力度。要充分认识到人民法庭庭长所肩负的任务、职责,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身处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优势,通过努力工作,强化基层司法职能,确保基层人民法庭真正成为保一方平安,促进和谐稳定的第一道牢固防线。同时法庭庭长作为人民法庭党支部的负责人,要把对法庭庭长的培训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推手,实现培训一人,带动全庭,一人提高,全庭受益的良好效果。要开展专门针对法庭庭长的学习讨论活动,提高庭长的政治修养,为法庭党建工作的开展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总之,人民法庭的党建工作要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党的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有力保障。在人民法庭工作中必须坚持以党的建设来带动队伍建设,以队建促进审判,以审判谋创先的方针路线,让党建与队伍建设在目标上相互协调,在工作部署上相互呼应,在成效上相互促进,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载体,使法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带动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使党建成为开展法院队伍建设乃至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武器,为法庭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支持。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