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平利法院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推进专题会
作者:罗筱晴  发布时间:2012-11-01 08:46:46 打印 字号: | |
  • 党组书记、院长柴兴庆讲话
  • 副院长周根龙主持会议
  • 会议现场
  10月30日,平利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根龙主持召开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推进专题会。

  会议上,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总结了我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运行以来的开展情况,并组织干警再次学习了《平利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就“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开展意义、开展内容、开展方式进行重申。周根龙副院长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以来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就进一步全方位推进此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沉下身子、放下架子,努力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名片”;二是创造式开展工作,尽量把开庭审判、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在村(社区)开展;三是处理好审判工作与“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关系,合理安排驻村时间,两兼顾,齐头并进,取得双赢。

  党组书记、院长柴兴庆最后强调:一是全院干警不仅要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渗透到“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当中,还要明确自己驻村任务、驻村职责、驻村目标;二是要掌握社情、熟知民意、了解民愿,踏踏实实工作,所做工作所干事项要得到村组、群众的认可;三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多动脑、多观察、多学习,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四是进一步深化 “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管理,院党组、院领导要全力配合驻村法官工作,解决驻村法官实际问题;五是加强纪检组、监察室与办公室对一村一法官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培育典型,创出特色,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综合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