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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召开传达市中院院长会议精神会议
作者:罗筱晴/文、图  发布时间:2013-01-07 15:18:05 打印 字号: | |
柴院长领学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文件
  2013年1月7日,平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柴兴庆主持召开传达市中院院长会议精神会议,中层以上负责人与会。

  会议上,柴院长首先传达了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并领学了省高院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标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通知》以及中院下发的《与华商网、法制网、陕西频道关于联合共建<法制安康>频道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随后,结合中院院长会议精神,柴院长对我院今后工作重点强调了三点。一是加强网络建设,合理利用网络媒介,积极宣传法院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宣传环境;二是加强司法警察建设,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建设规范化司法警察队伍,合理使用职权,服从组织管理,依法执行职务,维护审判秩序,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强化装备设置,建设封闭性防护周界,加强安全防范监控和出入管理,充分发挥安检设备作用,对待突发事件,建立规范化的应急处置方案,全面确保当事人及机关安全;四是加强学习,增强干警及时掌握司法改革新动态的能力,特别是新《刑诉法》的学习适应能力,以便做好2013年的审判工作。
来源:平利县法院
责任编辑:罗筱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