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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者:王得举/文 罗筱晴/图  发布时间:2013-02-01 11:34:57 打印 字号: | |
  平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柴兴庆于2月1日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会议,会上,柴院长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中纪委监察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并就法院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精神作出具体要求,确保干警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会议要求各部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良好的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对近两年审执案件进行大排查,制定处置预案,要善于发现问题,勇于解决问题、纠正错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确保新春佳节祥和;三是坚持24小时值班,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法警不定时巡查,制定突发事件处置细则,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确保机关安全、机关人员安全、机关来往人员安全;四是办公室、法警队对院机关、人民法庭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排除隐患,确保机关万无一失;五是坚决杜绝召开和参加团拜会、迎春茶话会、杜绝公款请客送礼、相互走访、拜年等活动;六是严格约束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禁止干警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杜绝打牌赌博;七是从微小的事做起,从关闭电脑屏幕做起,从微小的事抓起,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八是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所有车辆一律入库封存保管,若急需用车,提前申报,院长批准。工作用车,用车单位申报,分管院长审核,方可派车。会上,纪检组长杨连友就严明工作纪律作风作了再部署。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