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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检察院来平利法院观摩刑事案件审理
作者:罗筱晴/文 田自春/图  发布时间:2013-05-21 16:49:40 打印 字号: | |
  5月21日,安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孝友带领市县检察官一行十余人莅临平利法院观摩刑事案件审理,现场旁听了曹某某抢劫案公开开庭审理全过程。

  随着审判长一声法槌敲响,法警将被告人曹某某带进法庭,案件审理进入实质阶段。核对被告人身份、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辩护人辩护、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证据采信、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合议庭成员各司其职,配合默契,举止得体,语言表达清楚明了,法律运用熟练,论理充分,并运用了多媒体出示证据,直观、详实的进行了证据展示,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条理清晰。通过审理,查明了1992年12月26日晚,被告人曹某某伙同他人,准备作案工具,深夜翻墙进入私营商店抢劫财物,并致一人死亡的犯罪事实,证据充分,在铁证面前,曹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深表忏悔。经合议庭评议,依据被告人犯罪事实,依据法律,依据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判决曹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附加剥夺政治权三年,当庭宣告了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案件庭审圆满结束。这起案件审理得到了观摩旁听的市县检察官充分肯定,也充分展示了平利法院法官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安康市检察院组织的市县检察官在平利法院观摩刑事案件审理,为进一步规范刑事庭审行为,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平利法院刑事审判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