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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揽活叔侄闹矛盾 巧调解干戈化玉帛
作者:张杰  发布时间:2013-06-05 10:18:44 打印 字号: | |
  “砰...砰...砰...”2013年5月31日上午,礼花飞舞,鞭炮齐鸣,原告谢红家停工逾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在这喜气洋洋的气氛中重新开工,而被告谢广坤此时正驾驶着工程运输车辆,尽心尽力地为原告家的工地运输钢筋砂石等建筑材料。一定料想不到,两天前,被告谢广坤与原告谢红还是水火不容,而这祥和的一幕正源于平利法院民一庭多次调解不懈努力的结果。

  原告谢红的父亲谢广仁与被告谢广坤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两家人多年来毗邻而居,相处和谐。2013年1月13日,谢红家自建房工地地基框架建成,需运料回填工地坑洼,谢红听闻县上有往城外运送废土废料的车辆可免费填料,遂前往联系妥当。熟料,当免费运送的车辆行至工地门口时,被告谢广坤的妻子陈常萍赶来将车辆拦住,称双方已有约定,谢红家工地的材料运输必须由谢广坤承运,坚决不允许其他车辆进场。谢红与陈常萍不容分说便大打出手,互相将对方打伤。被告谢广坤回家后,见此状况,驾驶车辆堵住谢红家工地大门。这一堵,就是三个月。2013年4月23日,原告谢红万般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被告谢广坤、陈常萍诉至平利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立即排除妨害,赔偿其钢筋、水泥锈蚀变质的损失,以及因房屋不能按期完工须向他人赔偿的违约金,共计六万元。案件受理后,民一庭办案法官迅速向二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并决定于2013年5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调解,二被告坚决否认阻碍施工的事实,拒不赔偿原告损失,调解未果。

  开庭当日下午,民一庭庭长携合议庭成员,赴施工工地进行现场勘验,并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合议庭认真聆听被告需求,仔细揣摩被告心理,分析成因,寻找调解突破口,制定详细调解方案,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民一庭庭长在归纳总结双方提供的证据后,从法理、情理上指出双方在本案中不当之处,两家对此心悦诚服,但在细节上意见产生分歧,调解未果。鉴于本案涉及的财产损失均须通过鉴定程序确定损失金额,鉴定费用高昂或得不偿失,且双方是近亲属关系,判决结案虽能保证公平公正的法律效果,但两家人的亲属感情势必进一步恶化,将涌现处更多的矛盾,无法实现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故办案人员并未放弃。2013年5月29日,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双方积怨已深,两家老少八口一时互相指责吵成一团,在法官的一再调停之下,两家人终于开始理性的考虑本案的解决办法。最终在办案法官的主持、建议之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请求法院邀请当地的村组干部到场,并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工程运输承包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将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调解结束后,谢广仁与谢广坤拉着承办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法院认为:不论调解难度有多大,只要能够妥善地解决老百姓的矛盾纠纷,就是法官工作职责,老百姓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就是我们工作最大动力。(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