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平利县三阳镇兰家垭村法官工作室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原、被告及镇村两级干部同时向驻村法官致敬,表示感谢。原告章某与被告华某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调解,房主与工头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2012年5月中旬,原、被告协商达成口头建房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为原告建房,建房材料由原告提供,原告按每平米240元支给被告。2012年9月19日16时许,被告为原告家安装水管,原告在二楼后窗檐处配合被告安装时不慎跌落摔伤,后经陕西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残为二级。事发后,原、被告经村、组及镇综治办多次调解未果。2013年4月10日原告以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47万元,承办法官认为此案若通过判决处理,极易引起当事人信访、上访,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为此,大贵法庭一行三人于2013年6月5日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调解,并邀请三阳镇综治办、司法所及兰家垭村调委会协助,承办法官在兰家垭村法官工作室通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辨法析理,并根据案件特点采用面对面分清责任、背靠背的调解方法进行了综合性调解,原告认识到了自己既是受益人,其主张的帮工关系缺乏证据,被告虽然是给原告建房,但对原告身体受伤也深深的表示同情,被告当场自愿放弃了原告所欠的26000元建房款,并自愿再一次性补偿原告20000元。协议达成后,双方又因案件受理费发难,承办法官了解得知原、被告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立即汇报院长,院长当即决定免交案件受理费。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是平利法院“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的进一步深入,又是平利法院利用法官工作室联合社会力量大调解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