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平利法院大贵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使得一对反目多年的兄弟重拾手足之情。
原告方大与被告方二系亲兄弟,原感情颇深。2011年,方大之妻与方二之妻为几株土豆发生口角,方二找方大论理,言语不和兄弟二人发生殴斗,造成兄方大右手食指骨折,后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同年方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后,方大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由被告方二赔偿方大2万余元,后经法院强制执行,兄弟从此反目,常为琐事发生矛盾。2012年年底方大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去掉了内固定,2013年6月13日,方大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3495元。
案件受理后,大贵法庭驻村法官立即与村组干部联系,了解兄弟的积怨的成因,启动庭前调解程序,辨法析理,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从情、法、理等多个角度进行疏导、化解。调解中,弟认为自己虽然伤害了兄,但兄多年来不顾兄弟之情,多次诉讼,让其丢尽了脸面,而兄则认为受到巨大的伤害,弟不但不积极赔偿,还多次胡搅蛮缠。对此法官很明确指出各自过错,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必须赔礼道歉,并对方二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指出他思想中的蛮横之处。方二听了后态度明显有了改变,后兄见弟如此改变,也很痛快的进行了让步,仅要求弟给付二次手术费即可。法官主持,兄弟二人自愿达成协议,由弟赔偿兄医疗费2千元,兄弟二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手足之情得以重拾。
该案的调解化解了该案兄弟的多年积怨,受到了村组和群众的一直好评。(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