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9日,平利法院牛王沟村“驻村法官”在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成功调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促成长达五年之久的矛盾双方握手言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陈有贵(化名)和黄慧珍(化名)系同组村民,相邻而居,相处和睦。2008年,黄慧珍因建房漏水使双方房屋墙皮脱落受损,陈有贵损失较大,因为此事双方时常发生争执,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陈有贵要求赔偿6万元损失意见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7月28日,牛王沟村委会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邀请驻村法官迅速调解,29日,驻村法官一行三人顶着烈日火速赶往牛王沟村法官工作室主持调解工作,并邀请村干部参与协助调解。驻村法官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和调解技巧,释法明理,多方利弊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半天调解,矛盾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黄慧珍赔偿陈有贵损失760元,并当即履行,双方握手言和,本案划上圆满句号。
自“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开展以来,平利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积极化解矛盾,及时迅速参与调解,有效的预防了各类不稳定因素滋生,促进辖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