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平利法院按照《平利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规定,组织全院干警对审判执行绩效评估知识进行了考试,党组成员、副院长汪道鹏、柳金立担任监考。
考试知识范围涵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高院《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市中院《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质效评估奖惩办法》、县院《案件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及中、省、市院长会议、审判质效管理会议精神和省市质效评估通报等,内容丰富,知识面宽广。
通过考试,进一步强化了干警审判执行绩效评估质效意识,检验了干警学习成果,将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