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平利法院八仙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建房改变连户路引发的通行纠纷,化解了村民近两年的矛盾。
2012年,平利正阳镇李文兄弟新建房屋,未经村组同意擅自将经过其承包地的连户路改变线路,以使土地连成整块便于建房。改道后,山上居住的十余户村民认为新路太陡,运货车辆上不去,且阻挡视线易发事故,遂强烈要求李文兄弟恢复原路,双方协商未果,并发生冲突,镇、村多次调解均未解决,致使今年该组连户路改造工程无法动工。
9月15日,张伟等十余户村民,向八仙法庭欲递交起诉状,要求立案。法官们详细询问了案情,了解到村民集资四千余元,以备交纳诉讼费并聘请律师。法庭在征得张伟等人同意后,当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赶往该村,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及村组干部取得联系,到争议路段勘验现场,查明事实,召集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认真听取意见,在了解李文兄弟坚决不同意恢复原路后,法官反复向其释明《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通行权是法律赋予群众的合法权益,李文兄弟擅自改变历史形成的既成道路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行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李文兄弟在听取法官法理疏导后,当庭诚恳承认错误做法,请求重新规划路线,并承诺承担其修改道路的全部费用,村组及张伟等十余户村民亦同意该方案。随后,法官与司法所、镇、村组干部又现场勘察规划了道路线路,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仅利用半天时间顺利化解了历时两年的矛盾纠纷,村民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对法庭的工作表示感谢,法庭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