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积极参与社区矫正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贾晓花  发布时间:2013-11-26 11:01:04 打印 字号: | |
  2013年平利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截至10月份共移送社区矫正对象31人,无一脱离监管。

  一是对于拟判处管制、缓行的罪犯,主动联合司法机关深入被告人所在地社区、村组,走访当地群众,充分了解其成长环境、家庭背景、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群众意见、监管环境、监管能力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入卷。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单独开辟法庭教育阶段,对症下药,治病救人,实施社区矫正前置。

  二是加强部门间的工作衔接,防止矫正人员脱管。宣判前征求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推行社区矫正估评制度。宣判后,及时移送执行文书,向矫正对象送达社区矫正告知书及社区矫正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主动接受社区考察和矫正,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自觉遵守法规法纪。并督促其到居住地司法所报道,有效的杜绝了矫正人员托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实现了社区矫正衔接的良性循环。

  三是调动社会资源,探索矫正社会化。加强法律宣传,积极调动家庭成员、村组干部、群众参与帮教并监督矫正对象,使其尽快融入社会,同时定期回访,使矫正对象思想上警钟长鸣,不再重新犯罪。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