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阳阳(化名)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锒铛入狱,悔恨莫及。
2013年2月24日,肖某向刘某联系购买冰毒,刘某又联系阳阳购买冰毒。当晚9时许,刘某、肖某与阳阳进行交易,阳阳向肖某贩卖冰毒0.3克,得款500元。被告人阳阳贩卖毒品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赃款,不仅认罪悔罪,还请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平利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贩卖毒品、吸食毒品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危害当事人身心健康,同时也 触犯了刑法,对社会治安管理埋下大量隐患。近年来,平利法院坚持“严打”政策,采取多项举措依法惩治吸毒、贩卖毒品犯罪。综合运用多种刑法手段,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同时,宽严相济,对于主动投案、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和犯罪显著轻微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处罚。该类犯罪明显减少,有力的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建设,维护了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