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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严要求
作者:彭忠华  发布时间:2014-03-21 14:45:54 打印 字号: | |
  • 平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柴兴庆对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 会议现场
  2014年3月21日上午10时,平利法院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后,又迅速组织召开了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第一次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根龙主持,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书记、院长柴兴庆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平利县法院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文件,明确了平利县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职责、任务,就如何开展实践活动制定了具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大局意识、集体意识、服务意识、创造意识,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活动任务。

  党组书记、院长柴兴庆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六字”要求,要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夯实责任、抓出实效:一是工作时间上突出“紧”字;二是工作要求上突出“细”字;三是工作内容上突出“实”字;四是工作举措上突出“新”字;五是宣传报道上突出“快”字;六是活动材料上突出“全”字。
来源:平利法院网
责任编辑:彭忠华